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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领证对女方什么坏处(先婚礼后领证还是先领证后婚礼)

  

说到婚姻,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这本书首先让我想起,它让人百读不厌。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性格独立,对世俗世界不屈不挠,对让人感觉美好的事物有着独特的见解。我不禁希望她能以她的智慧得到一段幸福的婚姻。最终,恋人结婚,结局也不令人失望。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伊丽莎白,拒绝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的原因,决定了她会幸福。

中国的婚俗,从订婚到结婚,每个阶段都有很多环节,全国各地的这些环节都不一样。这篇文章讲的是举行婚礼和领结婚证的关系。就笔者经历的几次婚礼来看,有些地方的结婚习俗是先办酒席再领结婚证;在一些地方,习俗是在举行宴会之前要拿到结婚证。在我学法律之前,和其他人一样,我并不在乎,谁先来也没多大关系。的确,如果一切顺利,也没多大关系,但如果发生什么事,看谁先来就变得极其重要。

首先,来看看先办婚礼后领证。

有这样一个道理:这件事发生在县城的一对男女身上。男女都年轻,甚至还没有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但是在那个地方,一个20岁还没结婚的女孩,是晚婚的。于是女孩在父母的相亲安排下选择了一个男孩结婚。这个男孩是村民。后来,在女孩父母的要求下,男孩父母在县城给男孩买了一套房子。这所房子是女孩的父母应男孩父母的要求买的。在县城有房子是女生谈婚论嫁的前提。之后,男孩给了女孩8万元彩礼,两人举行了婚礼。至于结婚证,男孩女孩到了法定年龄会得到补发。婚礼结束后,女孩每天都回娘家。过了很久,男孩变得不开心,向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退还全部彩礼。

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男方曾经想上法庭要彩礼。结果,经过调解,女方退还了全部彩礼,男女双方解除了婚约。也有这样的案例,一男一女通过三媒六约,在结婚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同居四年,育有一女,但未登记结婚。男女关系破裂后,男方要求“离婚”,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退还当时的彩礼3.7万元;二是女儿由男方抚养;第三,依法分割共同财产。那么法院是怎么判决的呢?法院判决女儿一直与女方生活在一起,为了孩子的生活利益,孩子由女方抚养为宜;鉴于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男方彩礼1万元,其余两项请求均被驳回。由此可以看出,在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无论共同生活多长的时间,都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款。至于返还多少,则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当然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前,形成的事实婚姻除外。

让我们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003010第三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产。”

第8条规定:“想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领结婚证,也就是建立夫妻关系。如果你没有登记结婚,你应该重新登记。”

也就是说,婚姻登记(领结婚证)是建立婚姻关系的必要条件。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应当以非法同居处理。彩礼是有条件的赠与,成立婚姻是条件。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成立,因此不符合赠与条件,可以返还彩礼。

其次,来看看先领证后结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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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身边一个朋友的经历。这个女孩的名字叫金金。她快30岁了,她的家人对她的婚姻非常焦虑。后来,我被介绍给一个男人,我对这个男人感觉很好。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决定结婚。彩礼后,两人选择了好的约会对象,完成了结婚登记。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男女双方父母发生了矛盾,最后男方提出离婚,要求退还彩礼。女方不肯还彩礼,男方甚至去她工作的地方叫嚣闹事。

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朋友非常痛苦。因为她已经和那个男人登记结婚了,法律上他们已经是夫妻了。如果男方背叛婚姻,他们必须登记离婚。我不明白婚姻是怎么回事,但不知怎么的我被贴上了离婚女人的标签,男方还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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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分析这件事呢?津津和男方已经办理的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去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因此,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在津津这个故事中,在女方没有任何过错,且已经为婚房置办了所有的家电作为嫁妆的情况下,男方向女方退还全部家电,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要求可以说是蛮不讲理。

对比上面分享的故事,大家觉得先办婚礼后领结婚证好,还是先领结婚证后办婚礼好呢?拿我身边的一个律师的亲身经历来回答。小静是个执业两年的律师,她与男朋友谈了将近六年的恋爱,同居两年后决定结婚。由于她和老公都是村里人,因此也随着乡俗办了婚礼,婚礼后一直没去申请结婚证,直到怀孕后才去补办了结婚证。小静没去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对于她而言,不领证就是未婚是不争的事实。故而随礼的时间我们也选择在她领证之后,万一途生变故,总不能让小静退礼金吧。

虽然同居并不被提倡,但在各种奇葩理由都能悔婚的今天,谨慎办理结婚登记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从民政局结婚率和离婚率的统计来看,从2014年到2018年,结婚率从千分之9.6下降到千分之7.3,离婚率从千分之2.2上升到千分之3.2。由此可见,人们对于结婚越来越慎重,而面对不适合的婚姻时,更多的人选择离婚。

图片数据来源于民政局2018年统计数据

从2018年结婚登记人口年龄分布情况图来看,虽然25岁到35岁之间结婚仍然是结婚的黄金阶段,但35岁以上结婚的人口也占到25%以上。由此可见,我国人们越来越趋向于晚婚。

图片数据来源于民政局2018年统计数据

面对这一系列的数据,可以看出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越来越谨慎。这是一个观念的巨大进步,婚姻是神圣的,每一个选择婚姻的人都期待幸福的生活,而不是离婚收场。对婚姻的重视 ,让人们选择等待,选择更长的时间让自己成熟,等自己做好了准备,然后再进入婚姻。

作者更加赞同先办婚礼再领证,毕竟现实生活中因为筹办个婚礼结不成婚的不在少数。给自己和对方更多的机会先去经历、去体会、去磨合、去感悟。通过夫妻双方相处,以及两家人相处,让问题和矛盾尽可能早的暴露出来,经历过这些考验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这样,才能真正对得起婚姻的宣誓,配得上这一纸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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