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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掉的婚姻能挽回吗

死掉的婚姻能挽回吗

死亡了的感情还能挽回吗

能,不过没必要...分手了就是分手了.上帝在为你关闭了一扇门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一扇窗..留意窗边的风景吧,,不必再去缅怀曾经的浪漫

很难,我的感觉,问题不在谎言,而在于他如何能接受白血病。

最讨厌谎言,无论是不是善意的,被骗就象是被别人当成傻子一样,更何况他不傻呢

不能

首先不知道你们的感情是怎样的,我觉得你之所以骗他,这个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不是出于恶意或者是有意的欺骗,更多的应该是无奈....所以他如果因为这个跟你分手而且不原谅你,他会不会太…… 所以,你还是不要陷入对往日的留恋中,我相信你现在的生活会更好。

我看还是可以挽回的

一个女人已死心要离婚了,还能去挽回吗?

女人心死的那天,就是那个爱她却不懂得珍惜她的那个男人后悔的开始。
一般女人都比较留恋感情的,更何况是有了家庭的女人,不会那么容易提离婚了。
如果说,她真的心死了,那就代表了真的是无法挽回的了。

lz我碰到的事和你一样,我老婆是3个多月打的。
但是后来我百般挽回,最后结婚了。
这个事情确实非常闹心。
但是挽回的过程非常纠结,整天说恨爸妈、恨我的话,我要不停的认错。
她变得十分神经质。
最后准备结婚的时候还去她爸妈那认错这个事情,尴尬死了。
现在结婚一年了,又怀了个孩子,还有2个月生了。
现在还算幸福吧。
但是,老婆心底深处,肯定是记恨我爸妈的,改变不了,因为爸妈当初瞧不上她。
将来一辈子记恨你这个事情的。
只能用很多年的时间,去慢慢淡化这个事情。
lz你做好心理准备了么?过程可是纠结到死的。
你觉得自己受得了就去试试吧。

以下是《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以根据以上的婚姻法规定,既然那个男人无情无义,又无责任感,人格低下,那么告死他,告到他身败名裂为止。
这个男人无用,不要再留恋他了,他既有那种为钱低头的想法,而不考虑婚姻,家庭,再去挽回也无必要了,不是吗?留住他的人,能留住他的心吗?不管他以后的事业能不能出头,这样的男人,是很多人都会鄙视他的。
婚姻,家庭,人格,尊严,何等的重要,他都能抛却,这种人,不要留恋他了。

挽救她干嘛???

当婚姻名存实亡的时候怎么办?还能挽回吗?

在你的心中什么是名存实亡 没感情?没人理解你 离婚 抛弃 外遇 ?还是生活遇到了问题? 这么多的原因还有更多的困难等这你 你认为你会遇到多少? 你不在是幼儿园的小朋友 别的孩子不和你玩耍时你能去选择另外的玩伴 解决问题的关键 才是你最好的办法

那要看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有没有值得挽回的价值。
如果两个人之间确实已经不存在一点感情了,那也就没有挽回的必要了。
给双方一个自由,好聚好散,缘分不在情谊在,分手后大家还是朋友。
如果是因为一些其它的原因或误会,能够解释挽回还是挽回的好,毕竟两个人生活一起多年了走到一起也不容易。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分吧!

不能,这样的婚姻不会有幸福的。

如果是为了孩子或者是你还在意他[她]的话,就去包容,忍耐,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还不如分开了好,大家都可以解脱

一般不可能再挽回了。

强求挽留下来的婚姻只能带给你更多的痛苦和不愉快。
请三思。

如果真的到了这个地步,你还是由着他吧。
把孩子照顾好 如果没有孩子那就离吧 离了对于你和他都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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